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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市齐武路小学招生入学公告

发布时间:2021/5/28 13:13:16 作者:邵丹丹 浏览量:1157次

根据《2021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江宁教字[2021]19号)等省市区的文件要求,南京市齐武路小学正式启动2021年新生招生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要求通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2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本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我校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我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其他情况的本区户籍儿童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但是适龄儿童家庭在户籍地无正式产权住房,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学校施教区域
   弘景大道以东,芝兰路以南,龙眠大道以西,福英路至吉印大道以北。包括:翰香苑、陶苑、华菁水苑、金轮津桥华府、保利梧桐语、世茂梦享家、骋望骊都、武夷名仕园、招商方山里、银城一方山、五矿澜悦方山、解溪社区3个村。

三、入学报名流程

符合入学条件者,遵照下列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参加现场材料审核。

(一)入学网上报名
     1. 时间: 6月1日至6月5日17:00
      2. 网上报名: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请监护人提前在网上给孩子报名,每个儿童身份证号只能报一次,只能报一个学校,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记下预约号并带到报名现场。

(二)现场审核确认

1. 审核时间
 6月5日至6日(星期五和星期六):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2. 审核地点
  南京市齐武路小学齐思楼一楼(江宁区文鸿路166号)。

3. 审核要求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中的一人带孩子,根据预约时间,凭网上生成的“预约号”,持苏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后进入校园现场报名审核。
     (2)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拆迁协议)、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及出生证等有关证明的原件。
     (3)提前复印和现场递交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复印件(含户主页、父母所在页、适龄子女所在页)、出生证复印件、产权证(或拆迁协议)复印件等。以上所有证明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四、其它相关说明
     1. 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如不及时报名登记,影响入学,责任自负。

2. 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只允许一名家长陪同,儿童及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须全程佩戴好口罩,出示苏康码、测量体温,方可进入校园。    

3. 所有适龄儿童监护人应确保相关证件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证件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8月10日前,在南京市齐武路小学门口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发放《南京市齐武路小学录取通知书》。

5.招生咨询电话为87116692-802。

特此通告。

南京市齐武路小学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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