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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周升旗仪式

发布时间:2019/12/4 8:30:20 作者:沈木慧 浏览量:8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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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的升旗手来自于二(1)班的班主任安伟伟老师和刘芷菡同学。

安伟伟老师,工作6年,一直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兼任班主任。所带班级均班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优异。她一直以才智帮助孩子开启智慧,以人格影响孩子的情志,以爱心呵护孩子的心灵。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追求精彩,让学生在阳光中快乐成长。课堂上她循循善诱,启发孩子们的灵感,尊重孩子们的想法,鼓励孩子探索贴近生活。她还指导学生在区市级书法,朗读,阅读等竞赛中获得多项荣誉。讲台上,书桌边,寒来暑往,她甘愿撒下心血点点;润花蕾,育桃李,春华秋实,她默默奉献赤诚一片。

刘芷菡同学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担任学校大队委员,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号召力,是老师的好助手,同学的好榜样。在学校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被评为一等奖,小学入学以来每学期均评为“三好学生”,加入少先队后被评为“优秀少先队员”,在2019年江宁区小学生校园集体舞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第二十一届“语文报杯”全国小学生主题征文比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在全国特长生公开赛架子鼓总决赛中荣获二等奖;在数学、英语、书法等方面也获得不少荣誉,此外,她爱好广泛,喜欢舞蹈、阅读、下棋、游泳、轮滑等,是个全面发展的优秀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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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旗仪式结束后,贾老师就我国第19个法治宣传日做了题为《争做守法好学生》的讲话。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依照相关法律,学校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比如听见上课铃声响,迅速安静进课堂;要发言,先举手;比如与同学玩耍,相互有爱,不打不闹;比如就餐路队安静有序。再比如我们每周举行的升旗仪式,《国旗法》告诉我们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我们应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走出校门,我们依然要遵纪守法!比如公路上不追逐打闹;过马路走斑马线,不闯红灯,遵守交通法规。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同学们,懂得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遵纪守法更需要我们从生活的点滴做起。

  希望我们齐小的每位同学都心中有法,每一个都是文明守法的齐武好少年!

       最后由邵主任带领全体师生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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